徵選對象(以下規定請以公告簡章為準)
108學年度各大學校院大學部二年級以上或研究所碩士班在學學生,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設有戶籍者。在完成國外進修培訓前,亦須具備國內學校之在學學生身分。
108學年度各大學校院大學部二年級以上或研究所碩士班在學學生,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設有戶籍者。在完成國外進修培訓前,亦須具備國內學校之在學學生身分。

一、報名管道(所需檢附文件請下載簡章詳閱說明):
A、學校推薦 *學校推薦提供10個名額,請同學於4/17(五)前向班導師推薦,於4/24日(四)公佈入圍名單。
B、個人申請 *同學可以自行報名繳交資料,系上不代繳。
C、金點新秀設計獎年度最佳設計獎者
二、國內初審(作品集與書面資料審查):申請學生需要提出足以證明其創作潛力的設計相關作品集、自傳及相關獲獎文件或證明以便審核,詳細說明請下載簡章。
(尚無需要外文檢定成績,可以檢附大學英文成績即可) *系上推薦的同學,資料請妤於5/11日(一)前繳交至系辦賴秘書。
三、國內研習營: 通過書面資料審核者通知參與為期10天的專業培訓,以書面資料、培訓成績總合之成績,依照排名擇優錄取招生名額。
四、國內複審: 以前面兩階段甄選成績總和為依據,海外各校要求語言成績為門檻,依照排名與學員志願表審定海外各校合格名單。
五、海外決選: 選送最多四倍人選供海外學校決選,學生最多選送兩個學校申請。最後獲選名單由海外學校認定。
補助經費
除檢據核實補助學生學雜費外,並依照「教育部公費留學標準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標準表」補助生活費(原保險費、出國手續費及一趟來回機票費、月支生活費、綜合補助費及健康保險費等均已併入生活費)。
110年度菁培計畫網址: